清河县教育局关于3月12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)重要提示
发布日期:2022-06-16 00:45 点击次数:66
清河县教育局
关于3月12日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)的重要提示
各位考生:
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)邢台各考点正常进行。
因我县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,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,经向上级请示,我县域内人员不具备出县参加考试条件。
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,可以退费和成绩延期。详情请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退费和成绩延期公告。
咨询电话:5530601
清河教育局
2022年3月11日
来源:清河教育发布、清河发布
【来源:燕赵都市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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